有时候,我真的不知道,上苍是嫌弃我呢,还是特别地关注于我,反正离奇的事总是让我赶上......(发表于2002年11月5日《江淮晨报·副刊》)
有时候,我真的不知道,上苍是嫌弃我呢,还是特别地关注于我,反正离奇的事总是让我赶上。就拿遭遇小偷来说吧,别人一辈子未必遇上一回,而我十年内已经遇上三回。
第一次遇见小偷是在我刚考上大学去芜湖报到的那一年,我怀揣着家里给的250元,那是我半年的生活费。上了火车后,我拣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,目光欣赏着窗外的风景,心情沉浸在第一次离开家门去他乡求学的喜悦之中。
车过巢湖,我渐渐有了一点倦意。耳边响着"咣当、咣当"单调的车轮和铁轨的撞击声,眼睛已越来越模糊。等我醒来时,火车已抵达二坝。
人流长龙纷纷涌向车厢出口,我随着站起来取行李架上的包裹,这才发现我的行李不翼而飞了。我的脑袋"嗡"地一下大了,边喊着:"谁看见了我的行李?"边在人群中来回寻找,直到月台上只剩下我一个人时,也没见到行李的影子。车上的乘警把我带到了车站派出所,警察给我做了个简单的笔录,让我留下联系地址,说是有情况会及时通知我。但直到我大学毕业了,也没有接到任何消息。
第二次遭遇小偷是在我和现在的老婆谈恋爱的时候。那时,她还在医院的门诊部当护士,下了夜班,我去接她,顺便邀请她去我的宿舍坐一会。那是她第一次去我的宿舍,她把那辆小轮子的坤车停放在楼梯口,上去只坐了不到半个小时,下来时就不见了。看到她沮丧的样子,我赶紧安慰她说明天就去商店给她买一辆。那天晚上我送她回家是走着的,路上聊了很多很多。具体什么内容不记得了,只记得那晚的月亮很圆很亮。
老婆年轻时长得很漂亮,追她的小伙子也不少。但自从那天晚上开始,她好象越来越喜欢和我在一起聊天了,最终成了我的新娘。我不知道,是否是那辆丢失的坤车成就了我们的姻缘。
第三次遭遇小偷最特别,我不仅没有丢失任何东西,而且还挽救了一颗畸形的心灵。
去年的一天深夜,我在电脑上爬完了格子,为了放松一下大脑,便打开了QQ。我有个习惯,喜欢和现代的年轻人交朋友,从他们那里,我能感受到青春的气息,获得灵感。当时,我正在和一个熟悉的网友聊文学方面的话题,我的QQ叫了,打开一看,是一个网名"小偷"的发来的,上面写到:"你就是那个经常在报纸上发表文章的××吗?"我问道:"你怎么知道的?""我看过你的QQ资料。"
一来二去,我们聊了起来。聊得熟了,我问她:"你怎么起了个‘小偷'的网名?"她回答说:"我就是一个小偷。"我笑了:"你真逗!"
"你不信?"
"......"我在网上敲了几个标点符号。
她好象有点急了,立马敲出了一行字:"你们男人是不是都喜欢玩深沉,尤其是象你这样的老男人!"
见我没有马上回答,她又说:"实话告诉你,我这个小偷不偷别人家的东西,专偷那些花心男人的心。你一定很想知道为什么吧?"
"∶)"我回了个网语。原来,她是个农村姑娘,高中时和同班的一位男同学相爱了。她的父亲在乡里承包了山林、鱼塘,家境比较殷实。而那位男生家在大山深处,家境贫寒,几乎辍学。是她,高中三年,屡屡接济于他,才使那位男生顺利考上大学。
刚开始时,他们鸿雁传书,互诉相思。渐渐地男生的来信越来越少,她去信也不回。等她找到省城,才发现他已经和同班的一位女生好上了。
她的心碎了,从此,她狠透了男人,发誓要报复他们。
她留在了省城,在娱乐场所当了一名坐台小姐。她鄙夷那些寻欢作乐的男人们,常常撩得他们心急火燎,再套出他们的家庭电话,然后让他们的老婆来捉奸。
"不过,你别误会,我火候掌握的挺好,我不会让那些家伙占便宜的!"她解释道。
我问她:"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?"
"因为我喜欢你的作品,因为我爱好文学,还因为我已厌倦那种生活!!!"
我试着开导她:"你拿你的青春和他赌气,实在是不值得。你应该再考大学,在学业上超过他。"
"说实话,我也是这么想的。只是心里憋着一股气,和你一聊,心里敞亮多了。"
她在和我聊天的过程中,用了大量的网络语言,我在想,时代进步得真快,不管你愿意不愿意,不管你是俗人还是雅人,也不管你是地道的城里人还是刚刚进城不久的乡下人,网络都一股脑地把你带入新世纪。我注意到了她是个很有灵性的姑娘,满口的新新人类新词,什么东东、菜鸟,什么美女(倒霉之女)、蛋白质(笨蛋白痴加神经质)。
我也以网络语言回敬她:"55555。"
她笑了:"你在假哭呀!我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。"
见她情绪稳定了,我乘机劝她:"你是在网吧吗?回去吧,回到你的家乡,不要让爱你的家人惦记!回去好好复习功课,我相信你一定能圆你的大学梦的。"
这件事过去快一年了,我已经将它渐渐淡忘,何况是网上的遭遇,谁知道真的假的。但前几天打开电子邮箱,发现一封E-mail:
"李老师:
还记得我吗?我就是那个‘小偷'。我听你的话,现在已经考上了大学,学的是中文专业,就在这个城市里。不过,以后我不会再以一个‘小偷'的身份和你聊天了。我会好好用功的,还会学习写作,说不定哪天我也会象你一样,在报刊上用文字表达自己对人生的感悟。也说不定哪天,我会以一个同行的身份和你切磋文学。但我不会再让你知道我就是‘小偷',因为她已经死了,886。"
我想起来了,我的QQ资料里有我的Email地址......你可以使用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 http://publishblog.blogchina.com/blog/tb.b?diaryID=722968